无人机喷药“越界”“误伤”邻地农作物

律师提醒:喷药前要做好“功课”

■记者袁萍

本报讯 种植大户张某为防治玉米田杂草,使用植保无人机飞防喷洒除草剂。然而,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无人机飞行高度控制不当,加之当日风力较大,导致除草剂药液发生漂移,扩散至近邻李某的蔬菜大棚。数日后,李某发现棚内作物出现大面积枯黄、生长停滞等现象,初步估算损失达百万元。

在多次调查协商无果后,李某委托通德律师团队为自己维权。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启动证据保全程序,并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受损种苗进行检测。经鉴定,作物受损确系除草剂药害所致,且损失金额符合市场价值评估。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团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农药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作为农药使用主体,张某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鉴定意见及律师代理意见,最终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因植保无人机施药造成的飘移药害损失。

山东通德(寿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忠喜介绍,随着经济和科技的高速发展,农用植保无人机推广普及的速度也在快速提升。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植保无人飞机安全施用农药作业规范》,植保无人机施药过程中对施药时天气、无人植保机服务商、作业人员(“飞手”)、环境等均具有严格要求,特别技术要求相对较高,比如禁止在距离池塘、沟渠等水源地200米范围内施药,在蜜蜂活动区域施药时必须事先告知5公里以内的蜜蜂养殖人员等。

马忠喜律师提醒,喷洒农药是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植保无人机喷洒农药。但受操作技术、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无人机喷洒作业常常发生“误伤”,由此引发一系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因此,农业种植者在自家田地喷施药物前,应了解药品种类及周边农户种植作物情况,及时告知相邻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相邻人在得知农作物可能面临损害时,也要做好防护工作。若发生药害,则应在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损失的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