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水潭医院刘思彤
药品有自己的“舒适区”
药品安全储存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医院的门诊药房拿药时,经常会听到来自药师的“药品要冷藏”“药品要避光”等用药叮嘱。了解药品的储存要求可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减少因储存不当导致疗效降低甚至发生不良反应,那么门诊常用药中都有哪些储存要求?
影响药品稳定性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温度、光线、湿度、容器、氧气等,不要将药品放置在太潮湿的地方,如浴室。此外,影响药品稳定性的因素主要有温度和光线。
尽量把药品放在原盒中
光线可能引起药品的变化一般不是孤立的,其常常伴随着氧气、水分、温度等其他因素导致药品发生氧化、变色、分解等化学反应。有人习惯拆开药品的外包装,提前分装成小份,为了拿取方便。不过,在日常储存中建议将药品保存在原包装内避光储存,尽量减少光线对药品稳定性的影响。
特殊提醒:硝酸甘油口服剂型一般舌下含服,用于心绞痛急性发作,因其在抢救中的重要作用,建议密闭避光保存于棕色玻璃瓶中,每3个月更换一次。
阴凉、常温有标准
温度是对药品稳定性影响较大的一项因素,过冷或过热都可能促使药品变质失效。我国药典提出明确温度要求的条件,包括冷处、阴凉处、常温三项。
阴凉处:阴凉处要求温度低于20℃,未特殊说明时,一般默认药物可以在常温下储存。
常温:我国对常温的规定是10℃-30℃,但有学者发现需要常温储存的很多药品还会有更加细化的温度要求规定,有些药品要求15℃-25℃,有些要求20℃-30℃。
为方便记忆,使用常温储存药品时温度最好不高于25℃。
特殊提醒:对于某些药品而言,说明书中只规定了储存温度的上限,如不高于25℃,但这并不意味着储存温度越低越好。
冷藏药品别低于2℃
我国药典未规定冷藏的具体温度条件,但很多药品说明书中都会要求药品冷藏保存。根据欧洲药典和各类药品说明书,冷藏一般指2℃-8℃。
常见的冷藏药品包括血液制品、蛋白多肽类药物、胰岛素类药物、生物制剂、活菌口服制剂、部分滴眼液,还有一些药品如胰岛素类药物、GLP-1受体激动剂(利拉鲁肽、度拉糖肽)、鲑鱼降钙素鼻喷剂等。

